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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CPSIA)有关玩具和游戏广告标签要求的最终规则
    发布时间:2009-03-11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于2008年11月17日在联邦登记(FR)上发出通知,公布目录、其他印刷材料、以及互联网站中的玩具和游戏广告的标签要求的规则。

      《消 费 品 安 全 改 进 法 案》(CPSIA)第 105 节 修 正 了《联邦危险物质法》(FHSA)第24节,要求产品在包装时必须带有警告声明,此类产品的任何含有购买或订购该产品的直接意思的广告必须携带同样的警告声明。警告声明应为:

      1.广告中的原始语言。

      2.显眼并清晰。

      3.样式符合《美国联邦法规》第16部分要求。

      要求详述了有关警告标签的尺寸和位置以及缩略警告的要求。规则要求中删除了仅在交易间流通的目录,接收者交易的目的是为儿童使用而购买产品而非转售的情况除外。

    类型尺寸

      缩略警告声明的类型尺寸应适当涉及产品广告中任何其他印刷内容的类型尺寸,且必须为显眼清晰印刷设计类型、或广告中其他印刷内容的颜色,并与其他图示内容区分。

      位置

      如果使用缩略警告,则整套完整的警告声明可用于

      •购买产品的印刷目录的开头附近,包含广告的任何页面之前;

      •邻近订购信息

      如果每页目录底部包含有缩略警告,则完整警告声明的准确位置必须参考该缩略警告。各项完整警告声明必须清楚标明其相应的数字编码。

        *2009年2月10日之前印刷的目录及其他材料在宽限期内可无需警告声明销售。

      然而,2009年2月10日当天及之后印刷的目录及其他材料,不论何时印刷,均必须携带警告声明。

      缩略警告:

      缩略警告由三部分组成:

      1.安全警告标志和词组“CHOKING HAZARD(窒息危险)”

      2.数字编码(请参考下表)

        3.禁用年龄范围(如有多个年龄限制,则应使用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