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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欲对供水装置和供水设施的水质标准进行修订
    发布时间:2013-10-08

      2013年9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向WTO秘书处发布了第G/TBT/N/JPN/442号通报,欲对供水装置和供水设施的水质标准进行修订。《关于供水装置的结构和材料标准的省令》(1997年厚生劳动省第14号省令)和《关于供水设施技术标准的省令》(2000年厚生劳动省第15号省令)是日本《水务法》(1957年第177号法)下的两项关于供水装置和供水设施标准的省令。本修订案主要是根据日本新的饮用水质量标准,对来自于供水装置或供水设施的化学物质的限值进行修订。新要求预计于2014年4月1日实施。

      根据修订案,在提供饮用水的供水装置设备、部件或材料(不含金属)样品上进行的提取实验中测出的水质质量,以及暴露于净化水或水净化过程的供水设施的设备和材料(不包括与水接触面积很小的材料和设备,如泵和消火栓)提取水的水质标准,不应超过下表的限值:

    项目
    供水装置标准(mg/L
    供水设施标准(mg/L
    管头装置
    管中装置
    0.0003
    0.003
    0.0003
    0.00005
    0.0005
    0.00005
    0.001
    0.01
    0.001
    0.001
    0.01
    0.001
    0.001
    0.01
    0.001
    0.005
    0.05
    0.005
    氰化物
    0.001
    0.01
    0.001
    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
    1.0
    10
    1.0
    亚硝酸盐氮
    ®0.004
    ®0.04
    ®0.004
    0.08
    0.8
    0.08
    0.1
    1.0
    0.1
    四氯化碳
    0.0002
    0.002
    0.0002
    1,4 -二氧杂环己烷
    0.005
    0.05
    0.005
    1,2 -二氯乙烷
    0.0004
    0.004
    0.0004
    顺式-1,2 -二氯乙烯
    反式-1,2 -二氯乙烯
    0.004
    0.04
    0.004
    二氯甲烷
    0.002
    0.02
    0.002
    四氯乙烯
    0.001
    0.01
    0.001
    三氯乙烯
    0.001
    0.01
    0.001
    0.001
    0.01
    0.001
    甲醛
    0.008
    0.08
    0.008
    0.1
    1.0
    0.1
    0.02